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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正式实施

发布日期:2017-06-19 15:50    作者:耿 冲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字体: [大] [中] [小]

为提高工伤保险统筹层次,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实现工伤保险管理服务规范化,增强工伤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和使用效率,保障职工的工伤保险权益,日前,《安徽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暂行办法》正式印发。省级统筹按照制度统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缺口分担原则,在全省范围实现“五统一”,即:统一缴费基数和费率,统一待遇计发标准,统一经办管理和信息系统,统一基金预算管理,统一基金调剂使用。

下一步,我市将根据相关政策,加快经办能力建设,优化经办流程,加强基金管理,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市工伤保险工作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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