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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百问(三)

发布日期:2022-07-12 10:18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字体: [大] [中] [小]

27.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1)税收优惠政策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的,可按规定在 3 年内以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的,可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费政策;创办个体工商户的,对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2)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可在创业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 50万,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总额的 10%。对 10 万元及以下贷款、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免除反担保要求;对高校毕业生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 300 万元,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程序: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向当地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和经办银行提交担保和贷款申请,符合相关担保和贷款条件的,与经办银行签订创业担保贷款合同。

(3)资金扶持政策

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 2 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3 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享受培训补贴:对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最高60-1300元创业培训补贴。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通过新就业形态方式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每月给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就业见习补贴:支持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到见习单位参加就业见习,支持离校6个月的高校毕业年度学生到企业参加见习,提高就业能力,促进尽快实现就业。见习期间,见习单位给予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其中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给予见习单位补贴,给予带教老师一次性200元补助;同时,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100元,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助。

校园招聘会补贴:举办免费大型公益性招聘会的省内各高校,可依据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毕业生人数,按每人60元标准享受招聘会补贴。

(4)户籍政策

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

(5)创业服务政策

免费创业服务: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

技术创新服务:各地区、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实验室以及科研仪器、设施等科技创新资源可以面向大学生开放共享,提供低价、优质的专业服务。

创业场地服务:鼓励各类孵化器面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开放一定比例的免费孵化空间。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应安排 30% 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地方可对高校毕业生到孵化器创业给予租金补贴。

创业保障政策:加大对创业失败大学生的扶持力度,按规定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

 

28.大学生创业工商登记有什么要求?

简化注册登记手续:创办企业,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登记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29.对大学生自主创业学籍管理有什么要求?

(1)折算学分:各高校要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成学分。

(2)弹性学制: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并实行灵活的学习制度,可放宽学生修业年限,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30.高校对自主创业大学生可提供什么条件?

(1)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具体办法由学校规定,学校应当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可以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

(2)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并实行灵活的学习制度。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以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并简化休学批准程序。

(3)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应当优先考虑。

(4)各地各高校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继续推动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实习实践基地建设,高校应开辟专门场地用于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类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等原则上都要向学生开放。

(5)各高校要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多渠道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资助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31.高校毕业生怎样提升自主创业的能力?

各高校要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调整专业课程设置,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创新创业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处在不同创业阶段的创业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阶梯式创业培训。准备创业和创业初期的人员可参加创业意识、创办企业、网络创业、创业(模拟)实训等培训课程,提升项目选择、市场评估、资金预测、创业计划等能力;已经成功创业的人员可参加改善企业和扩大企业的培训课程,健全管理体系,制定发展战略,抵御外部风险,稳定企业经营,扩大就业岗位。对按规定承担创业培训任务的创业培训机构,按照免费培训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人数,落实创业培训补贴,其中创办企业培训1000元/人,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培训、改善企业培训1300元/人,创业基地实训800元/人。

 

32.高校如何开展创新创业教育?

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高校要加快创新创业教育优质课程信息化建设,推出一批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组织学科带头人、行业企业优秀人才,联合编写具有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的创新创业教育重点教材。

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法。高校要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扩大小班化教学覆盖面,推动教师把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运用“大数据”技术,掌握不同学生学习需求和规律,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教育资源。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破除“高分低能”积弊。

强化创新创业实践。高校要加强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建设,促进实验教学平台共享。各地区、各高校科技创新资源原则上向全体在校学生开放,开放情况纳入各类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科技园评估标准。鼓励各地区、各高校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建设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作为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建好一批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创业示范基地、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和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完善国家、地方、高校三级创新创业实训教学体系,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扩大覆盖面,促进项目落地转化。举办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支持举办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支持高校学生成立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举办创新创业讲座论坛,开展创新创业实践。

 

33.如何向高校毕业生创设的小微企业优先转移科技成果?

国家鼓励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研机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通过合作实施、转让、许可和投资等方式,向高校毕业生创设的小微企业优先转移科技成果。

 

34.怎样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在哪些银行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创业担保贷款按照自愿申请、社区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贷款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商业银行核贷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

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都可以开办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经办银行,在指定的具体经办银行可以办理创业担保贷款。

 

35.哪些项目属于微利项目?

微利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对于从事微利项目的,财政据实差额贴息,展期不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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