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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陈在华同志记功奖励

发布日期:2020-02-25 10:24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字体: [大] [中] [小]

2020年2月3日凌晨5时,大通区城管局大通街道中队副中队长陈在华同志因坚守防疫一线劳累过度,突发心梗,经抢救无效,不幸以身殉职,终年48岁。

为表彰陈在华同志的先进事迹,激励全市各条战线工作人员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发挥重要作用,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和《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26号)的规定,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给予陈在华同志记功奖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给予陈在华同志记功奖励的决定》(淮人社秘[2020]25号),号召全市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向陈在华同志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科学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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