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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10 16:17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省厅有关文件精神,从2021年1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调整方案:在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发布前,暂时按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5455.24元/月为标准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按对应档次进行调整,并对1月已按原标准缴费的人员补收差额。

请广大参保人员及时足额缴费。

档次

缴费标准

基数

应缴金额

1月

补差

一档

按2019年度省平均工资60%为基数

3273.14

654.63

51.23

二档

按2019年度省平均工资80%为基数

4364.19

872.84

68.3

三档

按2019年度省平均工资100%为基数

5455.24

1091.05

85.38

四档

按2019年度省平均工资150%为基数

8182.86

1636.57

128.07

五档

按2019年度省平均工资200%为基数

10910.48

2182.1

170.75

六档

按2019年度省平均工资300%为基数

16365.72

3273.15

256.13

在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发布后,将按上级文件要求,再次进行调整。

淮南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中心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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