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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11 10:30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字体: [大] [中] [小]

淮南市梓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唐哲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经本委依法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公司注册地址不明且法定代表人无法联系、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本委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0)淮劳人仲案字第87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被申请人淮南市梓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唐哲2020年6月份工资3000元、2020年7月份工资3000元、2020年8月1日至13日工资1241元,合计7241元;

二、被申请人淮南市梓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唐哲经济补偿1500元;

三、驳回申请人唐哲其它仲裁请求。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你单位如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如你单位逾期不履行生效裁决书,劳动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特此公告。

 

 

淮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0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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