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第三届安徽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皖就〔2020〕4号)要求,在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产生了2个“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5个“全省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0年7月28日至8月3日(5个工作日)。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2020年8月3日17:30前,通过电话等形式向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就业办)反映。
电话:6678093 传真:6678290 邮箱:949182636@qq.com
附件:第三届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
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就业办)
2020年7月28日
附件
第三届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
(一)先进集体(2个)
淮南市大通区司法局
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先进个人(5个)
王兆文 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 颖 潘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黄婷婷 田家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马 琼 淮南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科长
岳仁强 淮南市政园林建设处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