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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淮南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2-04 17:31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字体: [大] [中] [小]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及省、市有关通知精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与财政、金融机构沟通协调,制定应急预案,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按照足额发放到位。积极协调财政资金。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支付计划,积极向市财政申报所需资金,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加强金融机构监督。待财政资金到位后,强化对养老金代发银行的监督,确保疫情时期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7号)文件精神,因疫情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经行政科室审核后,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

三、针对机关事业单位新增退休人员,经市人社局养老科、区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采取“不见面”服务,全面推行网上申报计发;经办过程中发现问题,通过QQ或电话与参保单位联系,从源头上减少现场人员流量,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四、企业退休人员关注“淮南人社”微信公众号,即可查询待遇信息。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需查询个人信息和打印相关证明的,可在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网上查询系统中直接办理。

五、积极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继续保持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结合工作实际,主动作为、压实责任、特事特办,将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6882890 6655975

寿县社保局咨询电话:4038276 4108153

凤台县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8623783 8611099

潘集区社保所咨询电话:4977089  4918050

 

淮南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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