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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上半年申报淮南市基本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基本信息及评估情况公示

调查时间: [ 2018-04-24 00:00 ] 至 [ 2018-04-30 00:00 ] 状态: 已结束

根据《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秘〔2016〕80号)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于2018年3月29日至4月13日期间,由淮南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组织,从全市医保评估专家库抽调评估专家,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分项打分等环节,对淮南康宁医院等66家新申请协议管理医药机构进行了评估打分。现对评估合格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4月30日)。如有异议,请与市医保中心稽核科联系,联系电话:0554-6669311。

附件: 1. 2018年3月淮南市协议管理零售药店申报基本情况评估表.xls

2. 2018年3月淮南市协议管理医疗机构申报基本情况评估表.xls


淮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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