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21115001 | 来信时间: | 2022-11-15 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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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问题反映 | 姓名: | 胡**** |
内容: | 本人于今年七月咨询是否能将党组织关系转入人力资源中心,得到肯定回复。八月申请转入后,打电话告知我不能转入,并告诉我会帮助联系社区接收。之后没有音讯。再打电话询问,一会说可以接受后转入社区,一会说不可以。最后要求我去人力中心办理,等了很久,告知不能接受。拖延138天无人接收。是政策一会一变,还是工作人员根本不了解,为什么一开始不说解决办法。一直说帮忙询问后反馈。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2-11-15 10:31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已电话联系本人,告知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第4号文中所诉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我中心电话:0554-2693114。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