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20112004 | 来信时间: | 2022-01-12 1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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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求助 | 姓名: | 赵**** |
内容: | 我今年查询社保缴费记录时发现,去年我的个人缴费金额为241.36,基数为3017.01,我问公司负责人员得知,公司去年一直按照3039.32缴纳社保,个人代扣金额为243.15,这与社保系统显示记录不符,少了1.79,请问是怎么回事?请人社局领导回复!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2-01-12 16:00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已电话联系当事人,告知当事人该职工2021年缴费基数为3017.01,2022年1月调整后基数是3429.11,补调2021年1月至12月缴费基数差额部分。当事人表示知晓并感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