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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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与招聘信息不符,且无辜开除,拒发工资

信件编号: 20201128001 来信时间: 2020-11-28 13:25
信件类型: 举报投诉 姓名: 张****
内容: 本人于2020年10月17日与哈尔滨联达电气公司寿险分公司签订实习协议,工作半月之后突然告知要求调岗至安丰塘部,期间承诺购买被子费用报销,并未报销,且招聘内容为桌面运维,实则是现场采集,因发现工作内容与招聘信息有异,于是和赵德先经理发生争执,赵经理单方宣布开除并结算期间工资,到达约定时间,以实习期不满一月为由,拒不支付,工作内容并为明确标明,且实习协议并未提及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0-11-30 11:57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已联系投诉人,据了解,哈尔滨联达电气公司寿险分公司为寿县所注册公司,已告知投诉人向寿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并告知寿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电话4020293,投诉人表示认可。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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