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
加入收藏


关于失业补助金和灵活就业参保问题咨询

信件编号: 20200909004 来信时间: 2020-09-09 17:00
信件类型: 咨询求助 姓名: 王****
内容: 你好领导: 我于8月申领了失业补助金,微信渠道申领的,显示申领通过了。说是9月1日-2月1日进行发放,请问是逐月发放还是一次性发放,如果是逐月的话每个月几号可以到账呢。 在申领补助金期间,灵活就业的个人参保的养老和医疗是否可以正常缴纳。每个月几号会进行代扣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0-09-09 17:23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1、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10号)《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实施方案》(淮人社发〔2020〕8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失业补助金自审核通过次月社保卡按月发放(目前,我市失业补助金是每月月底前集中发放。);失业人员有: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等情形之一的,停发失业补助金。即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可以以灵活就业形式个人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2、我中心已通过电话与王家庆取得联系,按照政策详细解答了他的问题。领失业金期间可以正常办理养老保险参保手续,徽商银行和中国银行每个月5号、10号、15号、20划扣,通商银行每月5号划扣一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用户满意度评价:
  • 查询密码:

  • 评价结果: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