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00719002 | 来信时间: | 2020-07-19 1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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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问题反映 | 姓名: | 蒋**** |
内容: | 本人与安徽一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6月10号解除劳务关系,而后准备去新单位上班,但新公司要求我必须注销并拿回注册在原来单位的二级建造师证书并停办在原单位的社保,而后我多次找安徽一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协商此事,但经多次交涉后对方一直拒绝配合注销并归还本人证书;现在本人一直处于歇业状态,每月有房贷生活困难,希望领导帮忙解决问题并惩治这样的公司。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0-07-21 15:47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除外。 经询问,投诉人7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公司承诺近期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告知投诉人若逾期不予办理,请其携带相关书面材料到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地址:陈洞南路21号,淮南市金海大厦5楼 电话:0554-6661076)进行投诉,以便立案查处。 或者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聘用企业与注册建造师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申请办理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聘用企业与注册建造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无故不办理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的,注册建造师可向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注销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注册建造师要求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的,应当提供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