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已电话联系当事人,22号以后入职的职工单位可携带当月22号之后的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单位提供该职工情况说明在窗口申请补交,最多往前追补一个月。当事人表示知晓并感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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