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1911570 | 来信时间: | 2019-11-27 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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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举报投诉 | 姓名: | 潘**** |
内容: | 用无底薪记件套路,未签署劳动保障合同,工资低于最低平均工资,由于工资低于平均工资,无法维持生活。正常离职后,公司老板一人规定工资三个月后予以结清,后又出尔反尔,至今六月有余。至今仍然用对其项目负责,不给工资,与负责人谈判不过,申请第三方介入。保留有相应的截图证据、转账证据。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2019-12-03 09:03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已转至田家庵区人社局协调处理,田家庵区反馈称工资已经支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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