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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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

信件编号: 201911567 来信时间: 2019-11-22 07:03
信件类型: 举报投诉 姓名: 杨****
内容: 我在寿县炎刘镇文一蜀溪湾项目,公司撤场让我们回家,走时我的工资42100元工资没给,只给了一份没有法律效力的证明结算单,说什么时候和中建二局算好账才给,算不好就没钱,找中建二局也得不到解决!也到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投诉过。但是因为公司一直在和中建二局扯皮都快半个月了一直没消息,我不知道这个钱能不能要的回来了,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一家老小都靠我,我希望政府能为我出面帮我解决困难!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2019-11-27 11:25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已转至寿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协调处理,寿县反馈称经寿县人社局新桥分局劳动监察员调查,投诉人杨毅,安徽省寿县茶庵镇茶庵街道居民。其于2019年4月28日与安徽省皖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杨毅于2019年4月28日开始在安徽省寿县蜀山产业园内文一蜀溪湾项目工程担任施工员职位,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8000元整,转正后月工资10000元整。劳动监察员约谈了该项目工程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以及查阅了所有该项目的合同资料,发现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与皖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并未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和任何书面协议。投诉人反映的拖欠工资事项现由寿县人社局新桥分局启动劳动保障监察程序立案处理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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