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1911563 | 来信时间: | 2019-11-20 1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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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举报投诉 | 姓名: | 孙**** |
内容: | 本人于2019年6月份,受雇于淮南虹人建筑防水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魏永广,当时商谈由我负责其公司新店面的展柜制作与安装,工资由工作量结合市价计算确定。8月份完成工作后开始讨要工资,魏永广以各种理由频繁拖欠农民工工资,现在打电话也打不通。作为公司法人代表的魏永广,连最基本的诚信都做不到,故意拖欠工资。我愿给予配合提供证据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2019-11-22 15:17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
2019年11月22日10:03去电投诉人,其称工资已通过转账支付,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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